以下内容有待更新……
一个保险产品本身是很难看出优缺点的,每个产品都有其设计的原理和适用的人群,只有在不同的应用方案中,在不同公司的产品对比中,保险产品的优缺点才能分析出来。
友邦康福终身健康保险 是友邦的热销产品,属于储蓄型的终身健康险种,这个险种的最大特点是健康险和寿险捆绑使用,使客户的保障利益具有健康险和寿险的灵活性,我本人上的第一份友邦保险就是友邦康福终身健康保险,而且如果将来开征遗产税,我会建议客户大量购买的首选就是康福终身健康保险(友邦对这个险的购买做了 25 万元的上限,超过上限要做特别申请。)
优点:
理赔时不需要任何发票,和客户的社保或公费医疗或其它保险公司的保险没有任何冲突。
以住院为理赔条件,没有理赔纠纷。
健康险和寿险的费用按实际需要灵活挪用,客户在投高额保险时无后顾之忧(客户不忧,保险公司就忧了,所以才有上限限制。呵呵。)。
缺点:
这个险种在理赔时力度相对比较弱,客户认为是用自己的钱报自己的费用,占不到多少便宜。(其实保险都是少数人占便宜,多数人吃亏的,占保险便宜的人都是要倒霉的。)
“友邦金福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集年金领取、增值红利、现金红利于一体的分红型年金保险。使您在有效规避人身风险的同时,灵活自主地进行养老年金的规划,同时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获得更多的收益回报,尊享安逸精彩的养老生活。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按月给付
·增值红利,锦上添花
·红利多多,安享无忧
·多种选择,灵活缴费
保险利益
·年金给付
本公司将在年金领取日后的首个保险单月份起,每月月末给付年金金额予投保人。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期内身故,
本公司不再给付年金。
·增值红利
该红利将累积递增,并于被保险人年金领取时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一次性全额给付予投保人。
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期前身故,则已累积的增值红利将与身故保险金一同给付。该增值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现金红利
被保险人自年金领取期开始的各年度,本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分配红利。该现金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期前身故,受益人将获得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的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投保人已缴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120%;
若被保险人于年金领取期后身故,受益人将获得如下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月付年金金额 *120或*240(注:按照年金领取期限10年或20年)-累计已给付的年金。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8至59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保障期限:至65、70、75、80周岁
·缴费期限:趸缴、5年、10年、15年、20年缴清、年缴至54、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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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