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
我今年22周岁了,自从2004年高中毕业后,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的档案一直被存放在街道。我想从今年开始,个人来交“三险”,请问可以吗?马上就答
根据有关规定,城镇失业人员的档案由街道劳动部门无偿保管,失业期间个人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就业后,需持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程序是:
1.个人准备好《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就业登记申请书、《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
2.到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由中心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提档通知单》,签订委托《存档协议书》,并在《登记卡》加盖“北京市城镇招聘专用章”,收回《求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