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开始,市区社会保险同城不同标准的现象将成为历史,从这天起,市直及广陵、开发区、维扬、邗江各区社会保险实施统筹。
社保缴费基数统一
按省政府规定,2005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应执行15735元/年的标准,最低不低于60%(787元/月),而实际执行时,2005年市本级平均缴费基数1054元/月,维扬区703元/月,邗江区660元/月,维扬区、邗江区均未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造成企业之间相互攀比,负担不平衡。
从9月1日开始,市直及城内各区养老保险费率纳入市统一核算管理,区不再作为独立的统筹单位。市区各类参保用人单位及其用工(包括进城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将按省政府规定费率缴费,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为21%,职工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20%。
养老金待遇统一
据了解,2005年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749元/月,维扬区676元/月,邗江区603元/月,由于待遇存在差距,部分邗江区、维扬区的参保人员在接近退休时想方设法转入市本级,以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去年邗江区、维扬区共转移到市本级1228人,造成市本级养老金发放压力越来越大。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养老金待遇统一后,同一城市在养老金待遇上不再有差别,养老保险跨区转移也将不再有绿灯障碍,劳动者在市区范围内可以正常流动,社保关系转移通畅。
低费基三年内并轨
按照市区社保实施统筹政策,各区实行低费基、低费率缴费的原乡镇,应从实施市区统筹之日起,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采取补缴、折算等办法,分三年逐步并轨。
5种险费集中征缴
据悉,实行市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市区现行分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项险种的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今后将逐步实施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区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