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清远市地税局税收宣传专栏
4、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如何确定?
1999年1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税机关征收的通知》(粤府[1999]71号)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我省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目的是为了强化我省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5、参加社会保险对个人有哪些好处?
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缴费而且占大头,个人只是缴小额部分,部分项目不缴费,同时还建立了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额是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的,单位缴费还要划出一部分入个人帐户。而社会保险待遇每年还随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如社会平均工资负增长,社会保险待遇则不变,即只升高不降低。所以说,社会保险对个人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6、我市社会保险所涉及的险种有哪些?其参保对象如何确定?
现时我市社会保险所涉及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五大险种,上述五个险种,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其他险种分别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各险种均是按国家规定提取、筹集和使用的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决定该基金的其他用途。
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失业保险参保对象: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工伤保险参保对象: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生育保险参保对象: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凡在清远市境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中央省属驻清单位,及其所属全体职工均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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