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按现行政策规定,2006年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1、国有单位20%,个人8%;2、私营单位13%,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分三类行业,分别是0.6%、1.1%、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大额医疗救助每年30元。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