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原本是用来专门缴纳各种税款的银行账户,却被通知今后要每月存进去160元养老保险金。昨日,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的众多个体业主向记者反映这一情况。
记者调查:“这个账户是税务局指定缴纳各种专项税款的固定账户,可昨日连江北路税务专员却要求个体户今后要缴纳160元/月养老保险金。”做五金生意的湖北籍老板魏先生对记者说,他在老家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现在税务局又要求在福州参保,这有些让人无法理解。而与魏先生一样接到通知的,还有在连江北路开店的其他老板。
部门反馈:“所有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制度,这是2000年12月8日省政府58号令明确规定的。”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林副局长说,2001年1月1日,福建税务机关就受委托代缴养老保险金,只是当初以宣传为主,引导大家参保,并没有采取一些行政手段。现在,要求大家积极参保社会养老保险,也是出于对省政府58号令的一种执行。
同时,林副局长表示,对于户口是外地的个体工商户,只要能出具在当地已经参保的证明,就无需在榕另行参保。对于用税务专用账户收取养老保险金,林副局长解释,这是为了方便缴纳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