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试点5年多以后,养老保险改革终于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在东北进行了5年多的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试点,现在扩大到了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务院已经批复了这8个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方案。
这次获批的8个省市区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东部和西部的省份也兼而有之,“这更利于总结试点经验,表明中央政府决定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把做实个人养老账户工作向全国铺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说。
新老划断
据悉,这8个省、市、自治区上报的做实个人养老账户的改革方案,都把2006年1月1日作为“新老划断”的时间点。这一天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这一天以前已经参保但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这一天之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从3%起步
这次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改革方案定的起步标准是3%。“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中央只规定了不能低于3%,然后逐步提高。”胡晓义说,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改革方案的比例以后会逐步提高。
对于流动人员中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问题,改革方案中提出,参保的流动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另据了解,这次对新增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的具体补助数额仍是按中央负担75%、地方负担25%的比例分配。与东三省试点不同的是,新增8省市区的个人基本养老账户做实采取动态做实、半动态补助的办法,就是个人账户做实的数额随着个人缴费工资的增长而增长,对已做实的部分(存量)由中央财政实行定额包干补助,不再随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变化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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